商家设立比普通车位宽一些的“女性专属停车位”是不是歧视?

这个问题在《奇葩说》里面辩论过,后来我在知乎上看到这个问题,不吐不快。

先说观点:我认为不是歧视,而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给女性客户的特权。(这里指的是商场设立的女性停车位,至于高速服务区里的另外单独说)

之所以给人有歧视的感觉,还是基于对女性弱或者女性驾驶技术不好的偏见,也就是认为女性专属停车位是歧视,是因为有偏见,认为女性 = 驾驶技术不好

我们逐条进行分析:
1.这个停车位是不是只有女性可以停,男性不能停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是女性停车位,所以只有女性可以停。这一条来说不构成歧视,只是给女性一个特权。

2.这个停车位是不是只有驾驶技术不好的女性才能停,驾驶技术好的女性不可以停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是女性停车位,而不是女性驾驶技术不好停车位,所以跟驾驶技术无关,只要是女性就可以停

3.如果男性认为自己驾驶技术不好,是不是可以停
答案是否定的,这是给女性的停车位,不是给驾驶技术不好的停车位

总结,至此往上的三个问题,表示都不构成歧视,最多是给女性客户的一个特权,但是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这个停车位加宽了,那么我们再来分析:

4.把停车位加宽到底有什么作用
停车位加宽,我认为有几个好处:a.停车更容易和方便;b.停车速度更快;c.使用更舒服

5.把加宽的停车更容易和舒服的停车位只给女性用是不是认为女性停车技术不好
不会啊,不排除有些人这么看,但是明显这样是一种享受,而不是不舒服,比如高铁的一等座跟二等座相比就宽敞舒服很多,有钱的话当然喜欢一等座了。也就是还是商家提供的一种特权,

6.把更好的停车位不让男性使用,是不是对男性的歧视
这个问题本很多人忽视了,好的东西只让女人用,不给男人用,是不是表示男性就低人一等呢?表面上看似乎也有这个问题。但是再放到整体这件事上,最早出现在商场,只是商家为了吸引女性客户和吸引眼球的一个商业行为,形成热点吸引人注意,通过给女性特权来吸引有车的女性客户来商场消费,算不上歧视。

总体来说,如果是商家设立的这个停车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不构成歧视,类似于VIP特权之类的

ok,下面我们说说高速服务区的女性停车位,我认为是歧视,而且同时歧视了女性和男性

我们来继续分析:
1.高速服务区属不属于商业场所
很明显不是,高速服务区虽然有商业行为,但是属于公共服务场所,它的停车位属于公共服务设施,而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也就是高速服务区的停车场不让男性用,侵犯了男性的权利,甚至涉嫌违规,也可以称之为对男性的歧视。

2.高速服务区设立比较宽女性停车位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是公共服务场所,不存在吸引女性去消费的目的,所以不存在特权的说法,那就是认为女性跟男性不同。而这个不同还不是生理上的,(比如有些景区女厕所比男厕所大,坑位多,这个就属于生理上的,基于男性女性对厕所的需求不同。)而高速服务区的女性停车位认为的男性女性不同是,认为女性停车技术不如男性,表面上是照顾女性,是对女性的能力的一种歧视

3.高速服务区可不可以建设宽大的停车位
我认为如果有需求,是可以的,就比如公共服务场所的盲道或者方便轮椅进入的一些设施之类的,是对有需求的人的一种人性化服务。如果宽大的停车位,停车技术不好的驾驶员有需求,那么当然可以设立。同时上面分析的宽大停车位的好处,宽大的停车位,不管驾驶技术好与不好,使用起来都很舒服,那么驾驶技术好的女性为了舒服停在这个停车位上,是不是就失去了设立这个停车位的意义?当然这个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但是这不是一刀切只让女性停车的理由

最终总结:
如果商业场所设立女性专属停车位,是商业行为,是一种吸引女性消费者的特权,可以理解。
如果是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女性专属停车位,则不但是歧视,还涉嫌违规,侵犯男性公民的权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